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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省级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5年版)
| 序号 | 行政审批部门 | 行政审批事项 | 前置服务项目 | 实施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 | 服务内容 | 收费项目 | 收费文件 | 收费标准 | 收费时限 | 执收单位 |
| 1 | 省住建厅、省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的审批、省管权限的医疗机构许可审批、血站、单采血浆站设置和执业许可 | 城市规划审查意见、选址意见申请书、选址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 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和提供规划图 | 规划技术服务收费 | 湘价服〔2013〕128号 湘发改价服〔2014〕966号 |
见文件 | 5年 | 规划服务单位 |
| 2 | 省国土厅、省安全厅 | 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 | 勘测定界、提供建设项目位置图及地形图、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 | 地籍测绘、拔地定桩、放线、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 | 地籍测绘、拔地定桩、放线、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收费 | 湘价服〔2012〕87号 | 见文件 | 3年 | 测绘单位 |
| 3 | 省国土厅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新设采矿权登记、采矿权转让审批、采矿权延续登记、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注销登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审批)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编制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试行)》(湘国土资发〔2007〕15号)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编制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治理验收报告编制费 | 待规范项目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单位 | ||
| 4 | 省国土厅 |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权限内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和查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和查询 |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和查询费 | 待规范项目 | 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
| 5 | 省国土厅 | 国土资源规划计划审批(矿产资源规划审批) | 规划编制(含专题研究报告)、规划实施评估、规划编制修改与调整 |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 | 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规划编制修改与调整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费 | 待规范项目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单位 | ||
| 6 | 省文化厅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基本建设工程中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发掘的审核 | 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应提供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收费 | 待规范项目 | 文物考古单位 | ||
| 7 | 省安监局 | 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 | 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证明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湘价服〔2014〕91号 | 见文件 | 5年 | 安全评价机构 |
| 8 | 省安监局 |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生产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收费 | 湘价服[2014]91号 | 见文件 | 5年 | 安全评价机构 |
| 9 | 省安全厅 | 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 | 弱电系统工程检测 | 《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的系统规范》(DB43/244.1-2013,DB43/244.2-2013等十个涉及国家安全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关于印发《湖南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工作协作办法》的通知》(湘国安发〔2013〕1号) | 弱电系统工程检测 |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安全服务收费 | 湘价函〔2013〕182号 | 见文件 | 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 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10 | 省林业厅 | 权限内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包括临时占用)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论证报告收费 | 湘发改价服[2014]841号 | 见文件 | 3年 | 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 |
| 11 | 省林业厅 | 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行政或司法部门委托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提供司法鉴定等证据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林木品种审定、提供司法鉴定等证据资料 | 林业技术鉴定费 | 湘发改价服(2014)841号 | 见文件 | 3年 | 具备资质的林业技术鉴定机构 |
| 12 | 省林业厅 | 营林规划设计及检查验收审批 | 营林规划设计;营林检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 森林资源权属证明进行查验、编制营林规划设计说明书、出具造林验收报告 | 营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费 | 湘发改价服(2014)841号 | 见文件 | 3年 | 具有林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 |
| 13 | 省林业厅 | 林区森林资源建档案和森林经营方案审批 | 林区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档案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森林资源调查、出具资源调查报告 | 森林资源调查费 | 湘发改价服(2014)841号 | 见文件 | 3年 | 林业调查队 |
| 14 | 省林业厅 | 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 | 风险评估 | 国家林业局《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规定》(林造发〔2013〕218号) | 林木引进风险评估 | 林木引进风险评估收费 | 待规范项目 | 省林业植物检疫机构 | ||
| 15 | 省气象局、省商务厅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成品油仓储、批发经营资格初审及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新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子信息系统或机房等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新、改、扩建构筑物和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2011]21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 防雷技术服务收费 | 湘价服〔2011〕194号 湘发改价服〔2014〕1160号 | 见文件 | 3年 | 取得相应资质的防雷技术服务单位 |
| 16 | 省地震局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办法》、《湖南省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 湘价服〔2012〕39号、 湘价服〔2013〕131号 | 见文件 | 5年 |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
| 17 | 省环保厅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含危险废物类、辐射类)、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注销 |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辐射工作场所监测报告或退役验收报告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环保部令第3号) |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辐射工作场所监测等 | 环境监测收费 | 湘价服〔2001〕18号 湘价服〔2013〕131号 | 见文件 | 2008年、2014年重新公布有效 | 环境监测机构 |
| 18 | 省卫计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食药局、省安监局 | 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初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执业药师注册、非煤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卫生防疫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对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受照射剂量检测等体检、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检验及卫生学评价、健康证明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令)、《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 | 卫生防疫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职业病危害防护、对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受照射剂量检测等体检、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检验、健康证明等 | 公共卫生及职业病防治 | 湘发改价服〔2014〕1161号 | 见文件 | 5年 | 疾病预防机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