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价调规〔2020〕425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县发改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部署,按照《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们对2016年公布的《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本目录自2020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6〕698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
| 序号 | 听证项目 | 听证组织部门 | 备 注 |
| 1 | 城市供水价格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
| 2 |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 省、市价格主管部门 | |
| 3 | 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 | 省、市价格主管部门 | 因上游气源价格调整,下游价格同步调整时不需听证 |
| 4 | 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票价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
| 5 | 车辆通行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
| 6 | 公办教育收费(普通高中、普通高等教育学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 |
| 7 | 公立医疗机构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检验费 |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
| 8 |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听证范围为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标准的项目 |
| 9 |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
| 10 |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
| 11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说明: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价格听证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
2、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权限划分以定价权限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