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治教费办通〔202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去年下半年省市均出台了中小学课后服务及收费工作文件,为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近期学生家长集中投诉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问题比较多,一些地方学校对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造成学生家长误解;一些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一些学校课后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内容单一,收费质价不相符,学生家长不满意。针对这些问题,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湘教发〔2021〕52号)要求,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特色,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标准,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定期听取家长意见,提升服务质量,每学期末主动公开课后服务成本、收支等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加大对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减轻农村地区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
……三、坚持质价相符、非营利性原则。各地要指导督促学校大力发掘自身潜力,丰富课后服务项目,拓展课后服务内容,在充分发动本校教师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提供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成本,做到质价相符,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营利。要严格执行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早晚自习费等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课后服务经费要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向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发放补贴、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严禁中心校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或统筹其他经费,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其他人员经费,严禁开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支出。
……四、加强收费监管。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11号),将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进行重点专项检查。省市场监管局即将联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组织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并对突出问题进行抽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多次转交了我省部分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问题投诉举报线索,国务院大督查将重点对这些问题线索进行暗访督查。各地要高度重视,压实管理责任,根据中央和省里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与收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指导,严肃查处中小学课后服务乱收费行为。对课后服务收费管理不规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