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函〔2017〕342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明确长沙师范学院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湖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请求同意长沙师范学院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参照艺术类美术学类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的函》(湘教函﹝2017)12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长沙师范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新增艺术特设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专业代码为130509T),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批准设立该专业的本科院校,从2017年秋季起开始招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综合成本测算,比照外省市同类学校设立同类专业的收费标准,同意你厅意见,明确艺术与科技专业(130509T)学费标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规定,参照我省二本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收费标准,按每生每年8000元(师范生每生每年4800元)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