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


 

HNPR-2025-02014

湘发改价调规〔2025〕365 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 《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地方电网公司、 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 号), 我委对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湖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 分时电价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4〕405 号)需继续施行, 其有效期延长 2 年,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止。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 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 〔2024〕405 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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