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5〕368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延长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体)局: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评估,《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8月31日。

 

附件: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

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

价费规〔2020〕659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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