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价费规〔2025〕368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延长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体)局: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评估,《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8月31日。
附件: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
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
价费规〔2020〕659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6月9日